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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0-01-15 16:18 点击量:

 

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激励创新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0届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原则

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遵循“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实行差额评选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2020年6月将获得硕士学位(包括学术学位和统招专业学位)的硕士研究生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(一)思想政治要求
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崇尚科学,理想信念坚定,恪守学术道德,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。

(二)学位论文要求

1.论文选题属学科(领域)前沿,能够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,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;

2.论文在理论、研究方法、技术上有创新,或具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新思路、新工艺、新进展;

3.论文层次分明,文笔流畅,表达准确,格式规范;

4.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平均分均为85分及以上。

(三)学术(实践)成果要求

以学位论文相关内容为基础,取得下列成果之一:

1.理、工、军事类/应用统计、工程类:在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中的理工类1类和2类贡献度期刊/会议(目录参见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发布各学院(学科)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及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(2019年修订)的通知》)上以第一作者(包括招生导师第一作者、学生第二作者)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;管理、经济、人文类/金融、翻译类:在SCI/SSCI/EI/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(包括招生导师第一作者、学生第二作者)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。

2.专业实践成果突出,具有较好的实效性,能解决企业/行业实际问题,经济和社会效益较为显著(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,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)。

3.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成果奖(持证),或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,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已通过鉴定(本人为完成人之一),或在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(国际)级最高奖或一等奖(本人排名前5)。国家级学科竞赛分为Ⅰ类竞赛、Ⅱ类竞赛和Ⅲ类竞赛,具体竞赛项目参见《关于印发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西电研〔2017〕34号)。

4.获得国家(国防)发明专利授权至少1项(本人为排名前3的第一个学生发明人)。

四、评选类别

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分为“优秀学术成果类”和“优秀实践成果类”,其中“优秀学术成果类”主要通过学术成果来申报,“优秀实践成果类”主要通过专业实践成果来申报。

五、评选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。以学术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(优秀学术成果类)》,以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(优秀实践成果类)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经导师审查同意后,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
(二)分委员会推荐。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参评名单(需排序),不符合参评条件者一律不允许推荐参评。

(三)专家评审。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评名单进行分类评审,最终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和提名奖获得者。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和提名奖获得者根据申报情况确定,人数不限。

(四)公布名单。研究生院印发文件,在全校公布获奖名单。

六、材料报送

(一)纸质材料

1.参评人员《申请表》1份。

2.参评人员在学期间发表(录用)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(录用通知)、科研成果或竞赛奖、授权专利、实践成果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1份(所有证明材料请单独装订在一起)。

3.参评人员汇总表。

(二)电子材料

1.参评人员《申请表》。

2.参评人员汇总表。

请各学院于2020年5月26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(签字和加盖公章处务必完整)和电子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,电子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:xwb@xidian.edu.cn。

七、表彰和奖励

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及提名奖获得者给予奖励。

八、其他注意事项

请各学院严格把关,按照评选标准和时间节点报送参评材料,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允许参评。

 

附件1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(优秀学术成果类)
附件2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(优秀实践成果类)
附件3:参评人员汇总表
附件4:关于印发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西电研〔2017〕34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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